來源:鐵行網 日期:2014-07-22
近期,廣州、杭州等地發(fā)生的公交車縱火案,均是因為嫌疑人攜帶易燃液體乘坐公共交通造成乘客不同程度傷亡。針對上述情況,淮北火車站對旅客攜帶的液態(tài)物品加強安全檢查。
對于旅客攜帶的礦泉水、飲料等液態(tài)飲品,均要求旅客必須喝上一口;對于放在行包內夾帶的液態(tài)物品,一律進行開包檢查,采取看(顏色)、聞(氣味)、問(品名)、嘗(味道)等方式進行鑒別,在明確液態(tài)物品性質的情況下視情況放行;對于不能判明液態(tài)物品性質的化工產品,一律禁止進站乘車。
在此,鐵路公安機關告知廣大旅客,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乙醇(酒精)、丙酮、乙醚、油漆、稀料、松香油(水)、香蕉水、橡膠水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易燃液體屬于危險、違禁物品,一律禁止攜帶。此類物品一經查獲,公安機關可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規(guī)定對攜帶人給予罰款、拘留的行政處罰。
在家庭常見的液態(tài)物品中,旅客上車時禁止攜帶超過100毫升的酒精、香水、冷燙液,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、去光劑、染發(fā)劑、散裝白酒等。對于此類超量物品,鐵路部門將予以沒收。為避免耽誤行程,派出所民警提醒旅客朋友們,出行前要認真做好物品清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