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鐵行網(wǎng) 日期:2014-08-11
進入六月份以來,五原車站派出所連續(xù)查獲多起旅客攜帶的各類危險品。
2010年6月1日8時20分,五原所執(zhí)勤民警孟建軍在五原車站“三品”查危口工作中,查獲旅客阿某某 (準備乘坐1718次到前旗)行李包內攜帶的氣筒(金星牌,150g)一筒。
8時35分,查獲旅客鄭某某(準備乘坐2635次列車到銀川)行李包內攜帶的氣筒(金星牌,150g)一筒 ;6月3日、6日,五原所執(zhí)勤民警又分別查獲旅客攜帶的打火機氣筒兩個,民警對攜帶危險品的旅客分別進了鐵路有關規(guī)定教育后,將氣筒收繳。
民警提醒大家,一旦有人攜帶危險品乘車,要主動將危險品交由鐵路安檢人員和公安人員妥善處理,防止各類火災爆炸事故的發(fā)生。